国药准字Z20025872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柴银感冒颗粒
汉语拼音:Chaiyin Ganmao Keli
【成 份】柴胡、金银花、拳参、射干、僵蚕、大青叶、板蓝根、陈皮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乙醇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维医:平衡体液,调整气质,抗“乃孜来”。
中医: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症见发热,头痛,咽痛。
【规 格】每袋装15克
柴银感冒颗粒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糖尿病患者忌服。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柴银感冒颗粒
汉语拼音:Chaiyin Ganmao Keli
【成 份】柴胡、金银花、拳参、射干、僵蚕、大青叶、板蓝根、陈皮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乙醇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维医:平衡体液,调整气质,抗“乃孜来”。
中医:清热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症见发热,头痛,咽痛。
【规 格】每袋装15克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一次1~2袋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糖尿病患者忌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。
【包 装】聚酯/镀铝聚酯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。每盒装6袋; 每盒装4袋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WS-10634-(ZD-0634)-2002-2012Z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872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5年10月26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沙坪西街21号
邮政编码:830032
电话号码:0991-3968336(质量)4834760(销售)
传真号码:0991-3963336